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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建“数据特区” !!!
近日,北京市印发的《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中提到,着力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落实北京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北京数据特区建设,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示范。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发展,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深化公共数据开发、数据交易流通,提升数据要素治理能力。
其中着重提到了数据要素,培育数据要素开放共享新市场,提升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场交易,加快汇聚行业高价值数据,打造普惠社会数据专区;培育数据评估评价、安全评估等数据要素市场机构,提供数据经纪、登记、评估等全链路服务;在服务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通、对接国际数字经济规则方面先行先试。
北京数据特区概念发酵
与此同时,据财联社报道,有接近北京市经信局的人士透露,正在研究推动建设北京数据特区工作,目前已下发征求相关意见函件。相关信息在网络上迅速流传,也引发了市场对“北京数据特区”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北京市政府还没有公布关于“数据特区”的建设方法和市场主体。
2月6日,北京数据特区概念盘中发酵,多股强劲涨停。据同花顺数据显示,当日青云科技、海天瑞声、博睿数据、铜牛信息、直真科技等多股涨停,拓尔思、首都在线、零点有数、北信源等个股亦有强势表现。
围绕着北京数据特区建设,多个相关产业有望涌现出新的机会。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相关的上市公司亦引来多位投资者关注和提问。
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内容了解到,“北京数据特区”这一相对较新的概念正在引来越来越多投资者的关注。东土科技外,京投发展、二六三、光环新网、北信源、中科金财、飞利信等十余家公司亦收到相关询问。
另外,北京数据特区建设工程中展现出的新的需求亦受到关注。
“北京数据特区的建设将推动数据安全需求爆发,成为网络安全行业增长的强大动力。”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接受《证券日报》采访说道,北京数据特区的建设,意味着数据交易将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产品将数字化和网络化,网络安全的概念和外延完全被打开。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表示,在数据特区建设中,将会涌现出更多的数据产权认定机构、交易场所、采集加工中心、数据开放汇聚平台等,培育更加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数据市场。
“人工智能、元宇宙等细分产业将会涌现出对于数据资产、算法设计、算力发展、能源供给等新需求”。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北京数据特区建设将推动北京城市发展,让北京的城市经济立足于前沿科技之上。
北京泰尔英福科技有限公司区块链技术总监马晨光则认为,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量沉淀数据要素的、传统业务正在向数字化转型的、积极寻求数字孪生新场景的细分产业有望得到较明显的机遇。“我认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数据交易机构相关产业、多业态大型央企相关产业、各级地方政府文旅产业等,会因此迸发更多新需求”。
数据要素市场利好频出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及其市场化配置改革,陆续出台了多项关注数据要素的相关政策。
2019年11月5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
2020年4月9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并明确提出“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2020年5月11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2021年1月31日
国务院发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2021年3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对完善数据要素产权性质、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相关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等作出战略部署。
2021年11月15日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到,要建立数据价值体系,提升要素配置作用,加快数据要素化,培育数据驱动的产融合作、协同创新等新模式,推动要素数据化,促进数据驱动的传统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2022年1月6日
国务院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要求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2022年1月12日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治理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2022年4月10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2022年12月2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提出20条政策举措,初步搭建了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数据二十条”是国家出台首个把数据要素上升到社会生产要素顶层制度文件,具有深远的历史开创意义。
2022年12月9日
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
与此同时,各省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相继发布数据要素相关政策。从地方层面看,数据要素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各省市均已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列入省级“十四五”规划,并且大部分地区根据各地数字经济发展特点,在相关文件中对数据要素制度建立进行了进一步规划,同时也提出了远景目标:上海市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国际数字之都框架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浙江省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江苏省提出到2025年,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数字经济成为引领江苏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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